一对一咨询

〖2015年7月1日,期末考试期间。学校为了不影响下期正常上课,学校对学生正在居住的宿舍提前重新装修粉刷,拆了所有的窗户,窗台上架着装修用的跳板,楼下全是废窗、瓦、钢筋。下晚自习学生洗漱时间,我小孩去宿舍看同学,发现宿舍后面水塔蓄水己满,塔顶有水逸出,有同学在那里洗澡。为了看清那里有哪些同学,不慎从四楼窗台摔下。(此前就有师生反映,每楼常有学生站在窗台、跳板上玩),造成胸椎3至8压缩性骨折,骨髓挫伤,腰椎1至5骨折,髋骨骨折、后背缝21针。难以承受巨大的费用。〗针对上述情况,学校该负什么责任?怎样进行纠纷处理?怎样进行理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后遗症后继治疗费,精神损失费,都可以要求赔赏吗?等待懂法律的朋友回答!

2015-07-23 19: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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