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黄律师:你好,我在藤县富华管桩厂工作,今年五月份时出了工伤,经过一个多月治疗和休养,我继续回厂上班,现在工伤鉴定已经完成,劳动能力鉴定是十级伤残,手续已交单位处理,单位表态是如果我继续上班只能得到一万五千元的赔偿,如果是经过劳动仲裁也只能得到两万多元的赔偿,我就不能再在这里上班,我不服,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我在这里做的是主管,工资是五千左右,请问黄律师,我应该得到多少钱的赔偿?谢谢!

2015-11-26 20:5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你应该得到的工伤补偿(劳动工伤待遇)。如果你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十级伤残的工伤保险补偿。如果你不再继续留在单位,另外你还可以得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有关规定计算才能知道。你可以聘请律师为你维权。可拨打13517749452咨询。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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