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段律师,你好!我和他分居已经两年多了,在2015年4月我起诉离婚,他不同意,我选择撤诉(法官说撤诉可以挽回一半的诉讼费)。两年多的时间他极少探望小孩,两年多给生活费也没有三千元。他因信用卡恶意透支,欠本息13527.26元了,夫妻存续期间,共同承担债务,我之前在他其他欠款上有签字,可是他并没有负担我和女儿的生活费,现在这个婚我要怎么离,再次起诉他还是不同意或不出庭,怎么办?

2016-05-13 09:21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具体可以到我所详细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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