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本人在私企工作13年了,未签订过合同,单位一直缴纳保险,现在换了领导要裁员,请问这符合劳动法么?我会获得什么赔偿么?

2016-07-07 09:1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l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不要想了,已经要不了了。但是要是裁掉你,会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一般一年补一个月的,并且提前30天通知你。还有不明白的,请电话咨询。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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