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大舅(智障,已去世,在世时我姥是他的监护人),他的财产第一继承人为我的姥姥(88岁)还健在。2011年6月,我大舅的住房动迁得到45万余元的货币补偿款,因我姥年岁已大且不识字不会写字,我姥让我老姨作为委托人代理人,办理动迁手续及货币款项和用补偿款买房的事宜由我老姨经手;当年6月,我老姨跟我们说用37万余元买了一处五楼高的单间且拿了一份卖方、买方和中介三方签名手印的“房屋买卖协议书”,但现在我们在2011年8月办理同一房屋的契证的房屋土地价格(计税依据)为188335.22元,据懂的人说买卖中介三方签的是阴阳合同,不仅骗税还侵吞了我大舅(我姥)的动迁款。请问:1、这种情况可以提出诉讼吗?2、原告是我姥一个人吗?3、被告是委托代理人、卖方和中介吗?

2017-06-20 15: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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