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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县级基层执法单位,节假日经常不能休息,特别是法定假日和黄金周特比忙,不能和正常人那一和家人有共同休息,像这种情况单位可不可以向我们发放加班工资,特别是今年来的形势有的部门说可以,也有的部门说不可以。敬请解答谢谢

2017-11-30 16:5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追问】谢谢你的回复。我们也是这样理解的,但是,有关主管部门说:我们是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只适用企业单位)适用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本条例木明确规定可以发加班费,也可参照公务员法可是公务员法也木明确规定可发加班费,目前单位领导也有意发,可是有关部门说:木明确依据不让发。请问:我们应该通过什么方式?向什么部门反映?有没有这方面的案例。谢谢!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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