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跟老公在中山一起生活14年。他见过我的家里人,也去过我的老家,但是从不带我去他的老家,也从来没有见过他家里人,也一直没有跟我登记。去年10月20号,确认他是有老婆孩子的。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法律上我老公是有罪的吗?不知道什么时间给您打电话合适,先留言吧。冯律师,您好我跟老公在中山一起生活14年。他见过我的家里人,也去过我的老家,但是从不带我去他的老家,

2019-06-11 11:4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有配偶者与他人重复登记结婚或虽然没有重复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构成重婚罪
    【追问】他在他老家是有工作单位的每年回去报两次到,每个月应该有一点点工资但一分钱也没给过我。我们在中山做点小生意,业务都是我的。有一套房一台车。我不想跟他再过下去了。请问房和车应该是我的吗?我这种情况还会受到法律其它方面的保护吗?
    【回答】看房和车登记谁名下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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