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应届毕业生,准确地说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拿到毕业证书。1月份的时候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规定1到6月为空用期到药监局工作学习,空用期内公司照付工资并交付五金,如不满合同离职,要支付违约金,同时还要支付空用期的所有费用。我想离开,但不知道要不要支付违约金和空用期的所有费用。如果不用支付,那为什么不用支付。请具体说明一下,谢谢。 能具体说明一下约定为什么合法,比如它违反了第几条之类的,我怕到时候我说不出来,老板又叫我支付。谢谢! 我们约定的事项中提到了空用期,指的是1到 6月我在药监局工作的时间,包括了1到3月的试用期。在这6个月中我在药监局工作,而工资是由公司支付的包括五金,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费用。合同还规定,我不满劳动合同离职就要支付违约金及其空用期的费用。因为在空用期间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我想合同中规定的空用期费用可能是指这六个月的工资及五金。我不知道该不该支付违约金及空用期的费用。

2010-07-06 12: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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