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明律师,我是卖布料的,现在跟客人有合同纠纷, 我们是11月份就签订了合同的,后来因为市场价乱调动,中途闹了不愉快,1月份的时候经过协商,重新签订了一份协议合同,里面都是对方的利益,我们没有利益,现在目前按合同进行期间我们有一小部分违约,但是交货日期是这个月底全部货交完,合同里客户要求每天400公斤的货,这一条我们没做到,不是我们不给货,是市场上根本没有货,断材料,现在工厂正在生产了,可以现在说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定金,货款,但是我这边的合同没有客户盖章签字,合同算生效的吗?有我自己盖章签字的,

2024-01-29 10:5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如果您的合同你方盖章签字的手续已经交给对方,对方随时可以加盖和签字的,那么是要按合同来执行的,至于说市场上没有货,要判定是不是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如果不属于不可抗力,你们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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