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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住物业费不给减怎么办

2024-03-26 16: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具有公共属性,物业费一般用于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绿化保洁等相关事项。无论业主是否入住,物业都需要维护小区设备设施与公共环境,业主也会从中受益。即使房屋空置,业主也应当缴纳相应物业费。 法官提示各位业主,在购买房屋时,除了购房合同之外,也要仔细审阅相关的物业服务协议,关注物业费收取的相关条款,及时缴纳物业费。如果因房屋空置而对物业费产生异议,要积极与物业公司协商。否则,物业公司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业主将面临违约责任与败诉风险,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反而得不偿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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