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最近遇到了麻烦事,希望咨询您能得到您的帮助。在2010年7月我转接了一个移动门面,和里面的一些物品(在我转接之前也是做移动的)我们也签了合同,和我签合同的甲方也是这门面上的主人之一,在签合同的时候他说房产证上是他本人的名字,因为街坊也都知道他是这房子的主人,所以就大意没看房产证,就和他签定的合同。而后来得知他和他老婆离婚了,今天她老婆打电话告诉我,这房子是她的,房产证上也她的名字。她老婆说明年7月要把门面收回或者租金上涨一半。合同上签的是租5年,房租一年一交。后来得之甲方在和我签定合同的之前就和他老婆离婚了,房产证上是他老婆的名字,可他老婆未在合同上签字。这样一来我们签的合同是不是就没用了?律师我该怎么办?我感觉被甲方欺骗了,我想起诉甲方,我怀疑他们商量好了,甲方先把店铺转让出去,然后由他老婆把门面收回。这样我有道理吗?

2011-01-07 14:2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首先调查清楚他们夫妇是何时办理的离婚手续,对于该门面房产是如何处理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离婚时分给了女方。你们的合同仍然有效,门面不能收回。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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