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陈老师:你好!2009年,我父亲将农村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低价转让给了一个经本村介绍的四川外地人,没有到房管所及相关单位进行办理房产变更手续,土地转包也没有到相关单位办理任何手续,只是两人私下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经本村委书记签字,盖了村委的章,请问我现在可以退回当初的卖房子的钱既要回我的房子及土地使用权吗?这样做法是否合理?如果合理我将按照怎么的法律手续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挽回我的损失。望陈老师看后速与本人联系,谢谢!

2011-04-30 20: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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