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某处买一平房,买的时候还没有房屋动迁的消息,2010年10月份签订协议,协议写着总售价6.5万元先交预付款1万元,其余的待房屋过户后一次性交齐。协议中没有规定违约赔偿问题!因为卖方的原因至今没有过户,现在房屋要动迁了,卖方违约不卖这个房子了,说可以双倍返还我预付款,买的时候是6万5,现在因动迁这所房屋增值了好几倍。请问是否可以提出索赔房屋增值这部分? 您回答是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合同里没有写明违约应该赔偿多少,您的意思是我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把房子卖给我吗?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我起诉的话可以申请法院来要求对方履行把房子卖给我吗?麻烦您抽点时间答复我 谢谢!

2011-05-31 09:3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