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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1994年上半年至2008年6月份,在宁海某私人纺织工厂做机械维修工,到现在已经有14年了,当时没有合同,就这样做到2008年6月份,在这期间工资也由原来的600元一月到现在的60一天,可现在突蓝被老板辞退.我想问一下有什么补常金没有?

其他 2008-07-20 16: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补偿 1、2008年2月至六月的双倍工资 2、14个半月的工资为补偿金 3、第二项50%的赔偿金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吧,你们自己处理不好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补发今年2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补偿12个月的本人工资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不明白可以一对一询问或来电话询问。
  •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般依据当地的有关标准。
  • 应当有!而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补发今年2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补偿12个月的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有好几万元呢!——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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