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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4年9月1日来到公司广州),至2008年8月被公司派往工地,因业主和公司原因(主要是公司责任),公司单方面工程中断,并开除我们在工地的3人。未签合同,同时不发当月工资,每月代扣的保险费用有关凭证在公司,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万分感谢!

仲裁 2008-11-14 22: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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