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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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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公司都是有着自己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对于假期待遇这种事情,在不违背劳动法的情况下,都是会再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来进一步的规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是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是什么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的,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二、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 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连续病假的休息的时候,公司对于其的病假计算,也是有着自己的计算方式方法的,好了以上就是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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