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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营一家小型汽车喇叭加工厂,我从A家拉了喇叭壳过来加工,成品喇叭放了一箱在商店里,有人(后来的原告)从商店里买了几对喇叭,商店目前收到法院传票,告他侵犯了专利权,说是喇叭壳的外形他家已经申请了专利,而喇叭壳我是从别家买的。 问题:这种情况下,我家要负责赔偿吗? 补充问题:我在喇叭上贴了亲戚申请下来的商标,会影响到亲戚吗?从商店里买了几对喇叭,我家要负责赔偿吗?我在喇叭上贴了亲戚申请下来的商标,会影响到亲戚吗?

2019-06-19 15: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专利属于商业秘密吗?有可能构成。对于图纸上的内容专利已公开的部分,则不侵犯商业秘密
    而未公开的部分,如果符合商业秘密的其它条件,则会侵犯商业秘密。而若还符合商业秘密罪的其它条件,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会把“专利”和“专利申请”两个概念混淆使用,比如有些人在其专利申请尚未授权的时候即声称自己有专利。其实,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前,只能称为专利申请,如果其能最终获得授权,则可以称为专利并对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拥有独占实施权,如果其最终未能获得专利授权,则永远没有成为专利的机会了,也就是说,他虽然递交了专利申请,但并未就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获得独占实施权。
    很明显,这两个概念所代表的两种结果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

  • 1、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指依照协定或议定书向国际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应至少指定一个缔约方,但不得指定中国。
    2、以商标注册或者已初步审定为基础申请国际注册的,可以指定任一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
    3、以国内受理的商标申请为基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只能指定纯议定书缔约方。
    4、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与国内商标注册人名称一致。
    5、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图样必须与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完全相同,规格为2×2cm--8×8cm之间。如商标为彩色的,应用文字指出商标的颜色及其组合。
    6、申请书中填报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过国内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并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类别顺序排列。
    7、一份国际注册申请书可以包括多个类别,但超过三个类别的,需缴纳附加注册费。
    8、商标或其一部分由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非罗马数字构成的,应注明其音译,音译应符合申请书所用语言的发音规则,并注明相应的译文。
    9、申请人在指定至少一个纯议定书缔约方时,可以选择法语或英语作为今后的收文语言,否则只能用法语。
  • 侵犯专利权:指没有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侵犯专利的行为可分为:  1)假冒他人专利;  2)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两种。
      侵犯专利权的应承担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赔偿专利人损失、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第二十一条 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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