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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在学校上课期间,铃声响起孩子都在跑,后面的同学撞了我孩子,结果那个同意反而胳膊骨折,请问我们有责任吗?我孩子在学校上课期间,铃声响起孩子都在跑,后面的同学撞了我孩子,请问我们有责任吗?

妇女儿童权益 2019-10-22 17: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校园伤害事件中的归责原则:
     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学校的责任是过错推定责任,在发生伤害事件中,学校需要证明自身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才能主张免责;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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