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租房问题,签订手写简易合同,约定租期18.9.1-19.9.1,一季一付,付了定金和一季租金,未约定违约金。现在住了40天不想住了,想问一下定金和剩余租金是否不能退了,房东的木门坏了我们未约定相关事宜的情况下是否要租户赔偿租房问题,付了定金和一季租金,未约定违约金。想问一下定金和剩余租金是否不能退了,是否要租户赔偿

合同纠纷 2019-10-24 05: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淮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