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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问题,签订手写简易合同,约定租期18.9.1-19.9.1,一季一付租金2300,付了定金800和一季租金2300,未约定违约金。现在住了40天不想住了,想问一下定金和剩余租金是否不能退了,房东的木门坏了我们未约定相关事宜的情况下是否要租户赔偿付了定金800和一季租金2300,未约定违约金。想问一下定金和剩余租金是否不能退了,是否要租户赔偿

合同纠纷 2019-10-01 16: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明确只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种违约金:
      
    1.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者去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但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且按约定期限逐年递减.
      
    2.关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期违约金,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得到同类的公司就职.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离职后原用人单位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不能到同类单位任职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不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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