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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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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茶而已-规制出轨行为的法律分析 -

婚姻家庭2020-08-28|人阅读

这个夏天,要论最火影视剧,《三十而已》绝对当仁不让,剧中热度最高的也必然是林有有和许幻山的出轨情节。绿茶与渣男的不齿行径,着实让观众火大。

今天,就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规制婚内出轨行为,作者给出分析如下。

1、追回出轨方送给小三的全部财产

《三十而已》中,原配顾佳教训林有有时说“你俩吃过多少次晚餐,开过多少次房,酒店的钱,你租房的钱,他为你花的每一分钱,都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我都有权利要回来!”这句话堪称教科书级别的训斥,不仅霸气十足,在法律上也确有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婚姻存续中出轨方送给小三的全部财物,均属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的行为,系无权处分。此类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无过错一方的财产权益,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并且这样的赠与行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这里要特别强调一点,很多人基于婚姻内财产若无其他明确约定属夫妻共同所有的法定原则,容易产生一种错误认识:即认为出轨方赠与小三的财物只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半。这种错误认识的原因在于是没有认识到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整体,夫妻双方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而非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半数的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有出轨行为时,无过错方有权向小三主张返还出轨方赠与的全部财产。

各地法院也在审判实践中将上述原则予以明确。例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第三章第四条认为: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赠与他人属于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因未经配偶同意,故处分行为无效,赠与人的配偶向人民法院主张返还的,应予支持。

2、双方约定“夫妻忠实协议”或者“婚内财产协议”

“夫妻忠实协议”是指夫妻之间为了维系婚姻关系的稳定、惩罚可能出现的过错方,而预先订立的协议。通常,协议会约定夫妻任何一方都不得有婚外情,一旦违反协议就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违约责任一般会约定为支付赔偿金、放弃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排除孩子的抚养权等等。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类忠实协议在离婚诉讼时能否得到各地法院的支持,目前还存在明显差异。

比如,2019年度江苏法院关于婚姻家庭十大经典案例中就有一例。主要案情为男方多次出轨造成小三怀孕,女方选择原谅男方,但双方签订了婚内协议。协议约定双方互相忠诚,如因一方过错造成离婚,那么子女由无过错方抚养,过错方放弃所有共同财产,并且赔偿无过错方20万。之后男方继续出轨,女方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主张按照婚内协议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事宜。法院认为,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因涉及身份关系,应属无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经济补偿的约定,系忠诚协议,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约定情形。最后,法院考虑到男方明显有过错,以及双方收入水平、家庭财产来源、子女成长经历等情况,判决子女与女方共同生活,并且女方分到70%的夫妻共同财产。

但也有部分法院对此忠实协议持肯定观点。在(2019)川01民终1078号案中,夫妻双方在《夫妻忠诚协议书》约定:“……3.若在婚姻关系期间,一方经语音、图片、视频、网络短信等其他方式被证明出现精神或肉体出轨的不忠诚现象等违反夫妻忠诚协议行为的,过错方的全部婚前财产及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将自愿赠与无过错方;同时,自协议签订之日后取得的所有财产按此约定内容执行:男方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位于成都市XX区xx路15号万基xx2栋X单元XXXX号房产;男女方婚后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目前为10万元;......”。尔后,男方出轨行为被女方抓包,女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均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签订的《婚内忠诚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亦无证据证明存在受胁迫、受欺诈、显失公平等情形,合法有效。最终,法院按照协议约定作出了上述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的判决。

鉴于各地法院对于夫妻忠实协议的看法不一,作者建议不妨转换思路,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在发现对方过错后,签订一份仅约定具体财产分割方案而不提及出轨、过错等内容协议;同时协议中也要避免约定抚养权等涉及人身权利的内容。当然,一份稳妥协议要注意的点有很多,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讲明白的,如果有这个需求的话,作者建议还是要委托专业律师起草,以免发生协议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情况。

3、若无事先约定夫妻忠实协议,法院如何判决?

从财产的角度,让过错方净身出户当然是最佳结果。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过错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的,那的确没问题。但如果是诉讼离婚,实际上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会非常谨慎,一般会基于公平原则结合双方的经济情况、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庭的付出等多方面因素,对无过错方进行倾斜保护,但对过错方也不会让其净身出户。以4年前轰动一时的某宝与某蓉的离婚诉讼案件为例,女方不但出轨了男方的经纪人,还和经纪人相勾结,企图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法定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情形。可即便如此,法院在判决时也没有让女方净身出户,而是仅在财产分割上向男方有所进行倾斜。所以,总体来说,如果是让法院作出许幻山净身出户的判决是不太可能的,但是财产部分许幻山一定会少分。同时明年生效的《民法典》也将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弥补了现行《婚姻法》对于离婚过错规定的缺陷。

至于如何证明出轨方有过错,如何留存证据确保无过错方在诉讼中取得最大利益,就成了另一大难题。还是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作者建议向专业律师咨询,找到证据固定的最佳方式。

最后,抛开法律问题,作者想说的是,婚姻的本质是,爱与责任,是忠诚与信任。防微杜渐,远离绿茶,珍爱生命。

倘若另一半真的有出轨行为,你的最佳选择就是远离渣男(女)。就算输了爱情,也要赢得回你自己的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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