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领张某看房半年多,始终没有遇到合适的楼盘。于是,张某将目光转向了二手房市场。经过一番挑选,张某选中了一套75平方米的两室一厅。房子不仅位置好,价格也比周围同类房便宜了20万。房东李某说自己要出国,房子着急出手,希望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张某对此没有怀疑,只觉得自己捡了大便宜,开开心心签了购房合同。
按理说入住新家是件高兴的事情,但张某却截然相反。一天傍晚,张某看到邻居们在小区里闲聊,便走了过去想和大家打个招呼。没想到张某刚要走近,聊得眉飞色舞的邻居们瞬间四散开来,张某感到莫名其妙。几番遭遇之后,她终于鼓起勇气,敲开邻居的门,问大家为什么对她如此冷淡。邻居面色尴尬,左顾右盼后,终于附耳告知了张某真相。
原来,张某搬来之前,房子里住着一对夫妻,经常半夜吵架,最后女主人竟然因为抑郁症在自家阳台上吊自杀了。当时好几户邻居都看到了挂在阳台上的尸体,现场非常恐怖。张某回想起自己最近总是坐在阳台上晒太阳,浑身上下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连夜收拾东西搬到了朋友家,并且一纸诉状将原房主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买卖合同。
李某认为,“凶宅”只是迷信说法,妻子去世后,自己仍然在房子内居住了一段时间,这不是好好的吗?妻子上吊自杀的消息在小区里早已传开,张某买房子前肯定提前了解过居住环境,对此应当有所了解。本来自己房子标价就低,张某就是想贪便宜,跟房子是不是“凶宅”没有关系,双方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