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刑事谅解民事赔偿协议
甲方: (犯罪嫌疑人冉XX及其妻子 )
乙方: (受害人朱XX及其母黄XX)
因冉XX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
1、甲方自愿就冉XX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一案向乙方支付医疗费赔偿金共计人民币 50 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2、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医疗费赔偿金后,对冉XX刑事故意伤害予以谅解,请求从轻减轻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XXX人民法院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 乙方:
2012年7月31 日 2012年7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