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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刘敏律师
李刘敏律师
陕西-西安
主办律师

关于商铺转租的纠纷案例分析

其他2013-04-17|人阅读

关于商铺转租的纠纷案例分析

案件简述:李某某从业主手里租了一间门面做生意,租期为三年,当时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上并没有就转租事宜达成协议。当租赁期限刚刚过了一年多一点的时候,李某某看生意不好,就想把门面转租出去,也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就私自与韩某某达成了协议,把该门面转租了出去,到今年八月份合同快到期时,业主提前通知李某某,八月份过后要求想续签合同的话,涨房租每年一万涨价,由于李某某与韩某某的租期还未到期,怕产生纠纷就答应续租。李某某与业主续签合同过后,就与韩某某协商此事,要求韩某某也要把转租费用涨价,但是韩某某不同意,由此产生纠纷。

综上所述,本案例可以把涉及房屋租赁的所有法律观点基本上都包括了。注意分析:第一,李某某与业主之间的租赁协议上并没有约定转租,,李某某转租也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这就产生一个纠纷,业主可以在知道此事之日起,追然李某某与韩某某之间的转租关系,也可以申请法院宣告他们之间的关系无效,但是在本案中,后来业主知道此事后也就默认了及追认。第二,就是李某某没有把合同具有想对性给搞清楚,其老是怕,自己跟转租人齐心啊还未到期,就一味的听从业主提出的要求,合同到期后,业主要涨价,其本来就不打算在此做生意了,完全可以不同意,等合同到期后,自然就解除了。第三,促使李某某接受业主条件的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第一次签合同时与业主签订的三年,但是除去自己经营的一年多,还剩下一年多的期限可以转租的,但是其与韩某某的转租期限远远的超出了一年多的期限,这在法律上说是违法的,也就是说违反法律的规定,是无效的,但是李某某不懂法,默认了业主的条件,现在导致韩某某不愿张转租费,其已经又与业主达成了涨房租之后的续签合同,很麻烦的。

李某某委托本律师后,我了解了详细的情况之后,综合分析了一下案情,最后选择了对李某某最有利的一种起诉的方法,等到今年八月份,其与业主的第一次合同到期时,要求转租人腾房,不再与其续签转租合同,除非其愿意涨转租费用。理由就是李某某与其转租期限明显超过了李某某与业主签订的期限,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超出的期限在法律上说是无效的,故转租期限应当到今年八月份,他要是不同意涨价的话,那么合同就自然解除了。案子起诉到法院后,本律师就是以此向法庭作的代理意见,并且有法律的明确规定,结果是,转租人妥协让步,愿意接受李某某涨一部分房租,但是要在他的接受范围内,这也是合理的,因为法院深谙不光要有合法性,也要有合理性;也减轻了李某某大部分的涨房租的压力。此案经法院调节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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