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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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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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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

合同纠纷2013-06-05|人阅读
对协议条款理解不一致,应该怎么办?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真心真情”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首先,看协议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是指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若是,若不是,合同双方对协议条款理解不一致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另外,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格式条款合同法另有规定:双方对此理解不一的话,首先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若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则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若协议中对同一事项既有格式条款,又有双方另行协议的条款,则不适用格式条款,而应当适用另行协议的条款。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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