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疫情持续等影响,部分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但仍需如期支付租金等刚性开支,这种情况下,老板欠薪“跑路”构成刑事犯罪吗?
案例:
被告人王某成立了A机械设备加工企业,并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经营不善企业倒闭。在企业存续期间,被告人王某拖欠员工半年工资20余万元。2020年底,被告人王某逃匿到外地躲藏,期间相关部门多次打电话和发短信要求其来公司处理拖欠员工工资一事时,被告人王某均不予理睬。2021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被告人王某住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在三日内付清工人工资,被告人王某知道后仍不支付,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案例启示:
对用人单位而言,一定要信守承诺、遵纪守法,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切莫心存侥幸,尝试突破法律底线,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于劳动者而言,要避免欠薪,预防是关键。生活中劳动者必须加强法律意识,做一名“有心”的劳动者,随时保存劳动合同、工作证、收入证明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如果老板恶意欠薪,则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进行劳动仲裁,或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