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务来看,法院调解书通常在送达当事人后才生效。如果当事人拒收调解书,该调解书就一定不生效吗?答案是:未必。
依目前规定,在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可以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