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规定,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由此可见,劳动者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新增加的未经劳动仲裁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就该新增的诉讼请求事项申请劳动仲裁,主要应看该新增诉讼请求是否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如新增诉讼请求与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法院可直接合并审理,无须就该新增诉讼请求涉及的事项另行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