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其实并不了解房地产合同纠纷是什么东西,出于什么原因产生的,需要怎么去解决处理。其实这方面跟我们的生活是脱离不开的,是应该去了解的。
当你去购买商品房时,得确认房地产商应有国家认可的五本许可证和住宅方面的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很多人不了解“定金”与“订金”(后者不是个法律概念中的规范词汇,它不具备“定金”才有的担保性质)在法律中的概念是不同的。因此很可能被开发商利用这个点,作出对买家不利的行为。
如果在合同签订后,由于市场动荡导致价格波动,双方中有一方后悔签订合约的情况也是屡屡发生的。因此产生的房地产合同纠纷也是数不胜数。合同具有法律效益,是有约束的。在双方确认无误的情况下签订了买卖合同后,任何一方试图违反合约,都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所以在购买商品房,签署房地产合同时,其实都存在交易风险,都应该谨慎小心,确保自己的权益不会受损。
当然,如果在验收房屋时不合格、交付房屋时不具备“两书”、各种基础生活设施不完善不能使用的,无法满足正常生活需要、建设单位在未告知买方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商品房、房屋面积差异过大达到解约条件、未按时交付房屋到达解约条件。
因为担心买方在不了解房地产不了解自己签订的合同的情况下,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房地产合同纠纷上,法律给予了诸多“保护”,希望能维护双方正常合法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