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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国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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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平等权:权利内容

损害赔偿2009-10-30|人阅读

经济学理论认为,经济活动一般由产品的生产或者服务的提供、交换、分配和消费四个环节组成。公民的经济平等权在产品的生产或者服务的提供活动中应表现为劳动就业平等权(工作权),在交换和消费活动中表现为市场交易平等权,在分配环节表现为分配平等权。在整个经济活动中公民还应享有经济决策权。基于人权的相对性,随着社会和人权事业的发展,经济平等权的内容也应当进一步发展。以下主要从形式上的经济平等权方面进行简要论述其内容,实质上的经济平等权主要涉及经济平等权的立法保障及其实现,将在第四、五部分进行探讨。

(一)劳动就业平等权

在劳动是公民谋生的基本手段的条件下,劳动就业是公民创造和获取财富的起点,劳动就业平等权理应作为经济平等权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由国家法律首先要确认并加以保障。

劳动就业平等权,也称工作权,是指劳动者主体享有与他人平等的就业机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广义的劳动就业平等权也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劳

动要求和报酬时,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以及同种类工作享有同样报酬、劳动条件和保障的平等权利。

劳动就业平等权一直以来是全世界人们极力争取的人权之一,是历史上多少次工人运动的起因。因而,劳动就业平等权在国际法上受到极大的重视,将其纳入经济平等权的内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工作权,包括人人应有机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并将采取适当步骤来保障这一权利。”第七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特别要保证最低限度给予所有工人以下报酬:公平的工资和同值工作同酬而没有任何歧视,特别是保证妇女享受不差于男子所享受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同工同酬;人人在其行业中适当的升级的同等机会,除资历和能力的考虑外,不受其他考虑的限制。”

(二)市场交易平等权

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人们获取各自所需的商品或服务通常离不开市场交易,如果人们没有平等的交易地位和机会,势必影响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平等原则是商品经济的本质要求,但宪法层面的市场交易平等权是指国家基于社会公认的平等和公平价值观念,应当以法的形式保障公民参与市场交易的地位和机会平等。创造市场交易平等的环境,促使市场交易平等与公平价值观念趋向一致是国家的重要任务,市场交易平等权则必然是经济平等权的重要内容。

具体说,市场交易平等权的内容主要包括:

1.市场对所有参与竞争者都平等开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

行分割和封锁;

2.参与经济竞争的机会均等,无正当理由不得排斥其他竞争者;

3.在竞争中恪守同一规则,地位平等,等价交换;

4.在交易关系中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主要由其自愿协商、意思表示一致来设定,但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不得显失公平等等。

(三)分配平等权

一个社会人们创造的财富总是要进行分配甚至再分配。形式上的经济平等权强调“机会平等”,旨在调动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如果人们在创造财富之前知道社会的分配不平等,这也是损害人权的,也同样无法极大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分配平等权也自然是经济平等权不可缺少的内容。

狭义的分配平等权是指公民享有同值工作同酬的权利,不因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而受到任何歧视和区别。广义的分配平等权还应指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以及依法享有国家资源等等方面。狭义的分配平等的前提是公民的劳动对所创造的社会财富的贡献大小,并非追求人人获得的结果平等;广义的分配平等还考虑到在特定的情况下公民享有的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平等。

采取何种方式分配才体现平等,取决于公民社会对公平价值的认识。我们要注意区分分配平等与收入平等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的含义是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在分配上应体现参与分配的机会平等,强调收入的公平性,不强调每一个人收入的结果平等。收入平等则更多注重的是获得财富的结

果均等,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收入平等但不公平,因为多干不多得。因此,“创造机会平等”的市场经济不可能消除贫富悬殊,收入公平但不平等的问题,应通过社会保障、扶贫机制、创造就业、再分配等方式加以解决。

(四)经济决策平等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两种基本的经济决策:一是市场决策,一是公共决策。经济决策平等权就是指参与市场决策和公共决策的主体之间,在微观的经济行为和宏观调控经济及经济运行中所作出的决定方面享有平等地位的权利。市场决策平等权主要涉及“市场交易平等权”,已有论述,这里主要对公共决策平等权作阐述。

公共决策即非市场决策,是指国家或政府部门为宏观调控经济及社会的运行而作出的决策,其目的是除了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持续有序发展以外,还要兼顾经济市场的公平、公正,市场交易和社会分配的平等。在整个经济活动中,公民的劳动就业、市场交易和社会财富的分配等的平等,都需要由国家制定经济法律和政策来加以宏观调控,市场本身是无能为力的。但是国家制定的经济法律和政策是否科学、是否体现平等,公民具有发言权,公民应当享有参与制定经济法律和政策的平等权。所以经济决策平等权也应是经济平等权的重要内容,它对公民实现其他的经济平等权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经济决策平等权实际上是公民参与国家经济管理的权利,也是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一个方面,其目的是力求做到经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保障公民实现经济平等权。

1.经济决策的科学化,要求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及方法特别是经济决策的理论和方法,采用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来进行决策。

2.经济决策的民主化,要求必须保障公民能够以平等的法律地位充分参与经济决策的过程,法律和政策要反映人们的根本利益和要求,给人们提供机会平等的环境。

3.经济决策的法制化,要求通过宪法和法律来规范经济决策行为,特别是通过法律来保障公民参与经济决策的民主权利,并使国家的经济决策的权力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公民的有效监督。

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是经济决策的三个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方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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