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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清洪律师
甘清洪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法律的模糊性与执法者道德风险

其他2012-07-16|人阅读
执法者一般会无穷尽的追求法律的模糊性,因为法律一旦模糊了,执法者就有了操作的空间,就有利可图了。比如,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这三年或七年就成了各种执法者追逐利润的空间。所以,法律应当尽量避免模糊性,最好是没有模糊性。但是,立法者选择模糊性的法律也是无奈,因为,法律是必须放之四海而皆可用的,一个条文,必须适用于万千个纷繁复杂的案例,如果不保留一定的模糊性,就无法适宜如此复杂的社会现实。这个冲突也表现为立法和司法的冲突,表现为学者和司法官员的冲突。我国采取成文法制度,尚无判例法先例。立法者大多为学者,原本并无大的道德风险,但由于政治体制的原因,立法过程受到行政干涉比较严重,所以,立法与司法的矛盾是很严重的。无论如何,由于律师的行为是标准化的行为,体制化的行为,律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不应当保留太大的模糊性供执法者操作,应当明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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