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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平律师
吴新平律师
湖北-武汉
主办律师

一次“万金油”的傻冒记忆

其它2009-04-16|人阅读

随着律师开始越来越多地担任企业或私人法律顾问,律师也更多更直接地介入了各种社会活动尤其是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这些活动便于律师掌握更丰富的第一手资料,拓宽律师的知识面,更好地服务社会,但同时也容易让律师走入另外一个认识和行为的误区。 很多律师见多了世面后,狂妄自大、好为人师的毛病就开始滋长。他们总以为自己够聪明,以为懂点法律会点逻辑就真的能一通百通,真的就什么都懂甚至什么都能先知先觉,以为自己真是一个“万金油”。 我个人就有这样一次傻冒的经历。 几年前,受邀参加一个项目投资推介会。本来能够了解一下市场行情,认识几个朋友就是很大的收获了;作为现场唯一的律师嘉宾,要能够顺便为朋友解释并协助解决风险投资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就已经是莫大的贡献了,可我当时却有些头脑发热。 会前,互换名片后,一个创业者和我聊起他的餐饮网络连锁创业项目。他向我介绍了他们核心团队的组成、网络建设推广方案、目前的成绩和困境,还送我一本他们延伸杂志的样刊;然后,客气地表示希望听听我的意见。 对于这样的即时交谈,比较礼貌的做法就是倾听,至多也就可以结合着简单提示一下公司治理和投融资伙伴关系方面的法律风险问题(也就当作小小的律师推广罢了,前提是不惹人烦、不太杀风景)。那样的场合,大家来就是为了找钱、花钱,我在他们眼里也就是一个看客罢了,恐怕人家也没准备我真提个什么意见。 可我偏偏要充内行,大谈他们创业思路在哪些方面有特点,哪些方面又有待改进之类的屁话,还翻开人家送给我的杂志评头品足。可怜那位老总,无话可说,一脸“谦虚”的木然;而我呢,还真以为自己就在那里点石成金呢。 事后想起来,自己那番话,往好里说是热情,往坏里说就是不识趣,更直白点说就是一傻冒。老祖宗说“术业有专攻”,当然有道理,只不过我们常常会忘记罢了。 所以,作为律师,知道自己是谁很重要。再想想,律师好充“万金油”,有些企业老总又何尝不是呢?孔丘同志说的好:专业,专业,还是专业。(湖北武汉律师 吴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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