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吴新平律师
吴新平律师
湖北-武汉
主办律师

谁在为律师的“能力”埋单?

其他2009-04-21|人阅读
今天接待一位客户,咨询和处理关于企业改制的事情。接手的时候,案件显得有点杂乱,老总陈述得也很辛苦,毕竟不是专业人士。此前,他们已经请过两位律师。 一位是公司的法律顾问,能力不好评价,但最后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当了“叛徒”。对这类“律师”,我不愿再作评价,我的评价伤人也伤自己,因为别人会说我们是同行。这也不是我今天想要讨论的话题。 另一位是他们朋友介绍的律师,一段时间后被炒了鱿鱼,原因是“能力不行”。 对于所谓能力问题我一直是持谨慎态度,因为客户眼中的“能力”和业内的“能力”有些差别。你很难说哪一种能力更真实,并且很多时候客户自己就欠缺一种有效鉴别的能力。因此我想,他们这个案件确实牵连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律师工作碰到挫折很正常,恐怕不是简单的“能力行与不行”的问题。 但当我了解到第二位律师在几个月的法律服务中竟然连案件中最基本最关键的“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都没有分清楚时,我感到非常吃惊和意外。我知道这个律师的“能力”确实存在问题,而且我也想到这不会是一个特例。 很多人从没下过厨,但他们都见识过“夹生饭”,难吃,难做。大多数律师也都有这样一个体会,当拿到一个案件的时候,很多时候让我们烦恼的不是案件没有进展,而是案件已经起步,但却在一阵折腾之后由简变繁、由主动变被动、甚至是偏离了正确的方向轨道。最让人难受的是导致案件这样的结果,可能有律师的大大的“功劳”。 看到其他律师导演的这种“杰作”,尤其是其中所反映的一些低级错误时,有人可能会幸灾乐祸,但我会很惭愧。这是我们的一个战友,犯下了这样的错误。你可能会说他是无心的,但我要说,故意犯错固然可恨,但无意识地犯错同样让人蒙羞,因为专人就更不应当在专业问题上犯错而不自知!我曾经认为这样的错误只是个别的现象,但当我真想在客户面前为同行开脱的时候,我没有底气,这真的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对于律师,每一个案件都只是一个个案;对于客户,一个操作失误的案件却可能是一辈子的灾难。客户不仅是从律师这里购买了咨询、意见、代书、顾问、辩护、代理,他们更是购买了这一切工作的结果。律师可能会记住案件的某个过程,但客户肯定会记住案件的结果(不管是对还是错)。 案件结束以后,律师可能会为另一桩案件而继续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也可能会去海边散步寻求难得的休闲,也可能过了不长的时间以后,这个案件会被律师淡忘,因为事情的确是太多。但是,案件本身其实并没有消失,我们的客户还得继续承受我们工作的结果。可能有人会因为律师的失误被错误送进监牢,有人会因为律师的失误而多年积蓄付诸东流,有人因为律师的失误而不再有“将来”。 因此,律师的责任很重大,律师的“能力”很重要。这种能力,既不全是为了革命的事业,也不仅是为了自身的修养,因为: 归根结底----是客户,在为律师的“能力”埋单。(湖北武汉律师 吴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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