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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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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离婚立案的管辖

离婚2020-12-03|人阅读

一、【案情】

1、赵某某与汤某某系经人介绍认识,经过短暂相处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二人性格不和,缺乏共同语言,日常沟通交流极少,之后二人女儿出生,为了女儿的成长,赵某某一直未提及离婚

2、在女儿稍微长大之后,为了自身着想,赵某某向汤某某提出了离婚,但遭到汤某某的强烈反对,二人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共同债务,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赵某某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二、【京创律师代理过程】

1、当事人委托律师之后,根据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律师准备了相应的材料提起第一次起诉,起诉前由于被告户籍所在地为非京籍,当事人本人手中也没有证明被告在北京居住满一年的相应证据材料,于是律师前往相关派出所调查被告暂住信息,用调取的暂住信息得以在海淀区法院立案,立案后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被告不同意离婚,为了尽快计算第一次离婚后六个月后再起诉的法律时效,经过律师法官沟通后,法官当庭出具了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书。

2、之后在第一次判决生效的六个月后赵某再次提起诉讼,第二次起诉时被告的暂住信息已经过期,无法证明其在北京居住连续满一年,律师多次前往法院立案,但由于无法证明被告在京居住信息,未成功立案,之后经过跟立案法官详细沟通后,海淀法院决定先予以立案,若被告开庭时就管辖权提出异议,再进行处理。

3、2020年9月,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前律师耐心地跟被告进行了沟通了解,也向被告说明了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意义,开庭时被告当庭同意离婚,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最终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法院当庭出具了调解书!

三、【京创金牌律师代理观点

1、由于离婚案件经常涉及到起诉立案的难题,非京籍户口如无暂住信息无法立案,当事人本人又没有相应的调查权限,对此问题可通过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处理

2、另外离婚案件经常涉及到被告不同意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法院基本会认定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予离婚,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律师与法官沟通尽可能减少下次起诉离婚的时间,同时由于无法避免两次诉讼,加上两次诉讼之间需间隔六个月的法律规定,很多执意离婚的当事人会觉得此过程非常煎熬,心态上会特别焦虑,律师在这个过程中也需给当事人做好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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