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积金的维权途径与社保或其他劳动争议有所不同。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核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而不是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对住房公积金的争议是不予受理的,对于这点要特别注意。根据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