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女方享有生育自主权,她可以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决定是否把孩子生下来,任何人都不能左右其生育意愿。如果女方选择堕胎,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堕胎费、营养费等费用。按照公平原则双方应平均分担损失,共同支付的费用可以包括堕胎费、营养费等,即根据《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选择生下来,您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希望可以解您之忧、达您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