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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岁与成年男性发生了性关系 并且怀孕了 男孩子消失了十几年出现了 可以要补偿吗

其他家事纠纷 2024-01-26 15:00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刑事案件处理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障、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庭审的开展以及判决的执行等多个环节。
  • 你好,这个情况是可以帮助分析的,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的
  • 您好,是可以的 ,可联系律所进行处理。
  • 你好,如生育了孩子可以要求抚养费G
  • 您好 根据您这边描述是属于违法的
  • 你好根据抚养权抚养费可以追加的
  • 你好,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啊
  • 你好,有保留相关证据资料吗
  • 你好,这边有相关的证据吗
  • 你好,建议直接报警就行X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的
  • 法律分析:
    1、如果未成年人在发生性关系时未满14周岁或者非自愿发生的性关系,则行为人涉嫌强奸罪;
    2、如果未成年在发生性关系时已经年满14周岁且未成年人自愿,则行为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法律分析:未成年怀孕的,不构成法律责任,是道德标准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赔偿,但是未成年14岁以下的,构成强奸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法律分析:已满14周岁的少女,具有正常智力的,有性的自主能力,与男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男方没有法律责任。导致女方怀孕的,女方流产的费用,男方应当承担一部分。行为人如明知其未满十四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构成猥亵儿童罪。
    但未成年人确实早熟且隐瞒真实年龄,行为人确实无法从起外貌特征判断其真实年龄的,双方自愿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则上不认为是犯罪。女方年满14周岁,只要女生承认自愿,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三十七条 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规定从重处罚。
  • 可以要求赔偿, 未满14岁发生关系的,可能涉嫌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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