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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签了合同,交了加盟费,征得加盟招商经理的同意后答应退款,以各种理由不退钱,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1、如果没有参加培训,可以要求全额退款。虽然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若培训学校在宣传广告中有相关退款承诺,也可作为依据。2、针对培训机构与学生不签订培训协议,只开具发票的情况,首先,培训活动属于提供劳务性的合同,如果约定培训成果,则构成承揽合同,未约定培训结果,只是提供服务过程,则构成委托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很难判断是承揽合同还是委托合同,难了解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难以判断双方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但若开具发票,进行了培训也是委托合同。按照委托合同法律规定,委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即随时可以要求解除培训合同。但如果给受托方造成损失,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沧州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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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实习期限为四个月,未到期限需支付违约金。需要付违约金吗
1、实习协议可以有违约金。一般情况来说,用人单位不得以附加违约金为由,加重劳动者的履行义务,但如果在实习生工作过程中涉及专项培训、商业秘密保密、知识产权保密等方面内容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并设定一定的违约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秦皇岛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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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培训机构我不交饭费把我课停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找教育局投诉,培训班不退费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学员有选择放弃学习的权利,培训机构在合同中规定不能退费是“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可以有约定,但约定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学员或家长提供缴费依据和书面材料,他们可以协调退费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唐山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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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没有备案,收费合法吗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国家法律相关规定没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将与业主约定的具体收费标准到物价局备案,但许多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登记备案。例如,《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提交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备案仅仅是登记性质的,不是行政审批。登记备案仅是行政管理的需要,不能因为没有进行登记备案,就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是无效的。
赵蒙
赵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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