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长春
遗产继承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问题,如果死者的一个姑姑并不想参与这件事,要怎么做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本人不想参与,可以授权委托其他人办理即可。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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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婚前房产赠与儿子需要后妈签字吗?
需要其他继承人同意
长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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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亲有病母亲突然心脏病住院儿女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转走算不算犯法
啥钱?怎么转的?安徽达宁
阮兴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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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能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取相应补偿吗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并不是可以多分遗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继承人中,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才可以多分。对于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除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到主要扶养义务外,一般是不可以分割遗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吉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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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去世八年,我父亲去世二年,我现在有没有分割我哥哥,房产权利
哥哥遗产,父亲法定继承。父亲继承份额,你有权主张法定继承(前提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处分该房产。)
谢玉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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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拆迁了,我哥哥在拆迁办签字按手印放弃了继承,现在哥哥对象想要回继承的钱,受法律保护吗
受法律保护。如反悔可以起诉
赵国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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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哥哥现已去世九年了,是否能通过法律追回他冒领的款?
这个问题可能涉及到时效问题,起码目前是无法确定的
孙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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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代出庭吗,律师费用是多少呢
可以带出去。你是什么案件呀?
孙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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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遗产继承问题咨询
在无遗嘱情况下,法定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继承)。
谢玉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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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几套房子在父亲名下,能归母亲独有吗?因为父亲身体不好,这样做能免去继承后买卖的个税吗
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夫妻协议约定房屋归谁所有,然后解决后续问题,但是要买卖的话,还是涉及到一定的税费的。
孙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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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我办理。房产继承无行为能力人还需要,还需要那个办理。监护人公证吗?
需要按公证处的要求办理
延边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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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我奶给我爸买了一套房子,随后我奶也去世了,我爷的子女有继承这个房子的权利么
如果这个房子登记在你父亲的名下,房子房子就是你房子就是你父亲房子就是你父亲的财房子就是你父亲的财产别人没有权利要
孙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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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我奶给我爸买一套房子,后来我爷和我爸去世了,随后我奶也去世了,我爷的儿女有继承这个房子权利么
继承问题很复杂,需要详细说明家庭成员具体情况,才能分析判断能否继承及继承份额。
谢玉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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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就有手写遗嘱未公正,留给其中一个子女,请问该如何过户更名?
可以可以通过可以通过协商可以通过协商办理可以通过协商办理公可以通过协商办理公证或者通过可以通过协商办理公证或者通过诉讼可以通过协商办理公证或者通过诉讼程序解可以通过协商办理公证或者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方无可以通过协商办理公证或者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房屋过户的问题
孙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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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户主死亡,没有孩子。如果登报头可以吗?
放弃继承权公证手续如下: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四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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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今年11月21号去逝,他是烟厂普通工人,亨年77岁,我问一下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算
各地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不一样,但一般来说丧葬费是定额给付,抚恤金依据当事人去世当月养老金标准结合当地规定的抚恤金计发月数综合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吉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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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的母亲再婚已经领证,我想问一下如果不改名的话,有没有限制,以及我继父将来的财产我可以继承吗?
改姓并不会不影响继承权,如果被继承者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平分遗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松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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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交赡养赡养费了可以继承家产嘛 交了十五年 老人要把所有的家产给女儿 这个合理嘛
被继承人有权自主处置遗产的
连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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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家里有3个孩子,老人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其中一个孩子
这个问题老人有决定权,想给哪个孩子就给哪个孩子。
孙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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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我已经在公证签字放弃产权继承,过户签字我是否可以要求继承人给我签字的费用
你可以提出该走的。也可以对你的行为做出撤销。
孙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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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人背着共同财产这个人,私自将车库赠予他人,签写协议,已经用了三年,但共同所有人不知道想撤销可以吗
《民法典》规定,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且不属于以下情形的不能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法定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通化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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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好可以办理代书遗嘱吗
代书遗嘱公证条件有:1、遗嘱合法有效。即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2、公证机关与公证人员具有相应的公证资质;3、申请机关应当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松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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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去世人户口不在本地,遗产继承,公正可以在乾安办理吗
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谢玉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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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兄弟六个老三因病去世父亲和我在一起住09年父亲去世其他四个哥放弃继承房产,得上法院办理继承,我问一下却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写起诉状与你先前的协议和其他证据一起立案
赵国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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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去世后,他的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应该归谁
您好,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进行分配。
余联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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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爷奶去世了,我姑也没了,我能带我姑去要我爷奶的遗产吗,我姑没有儿女,我从小我姑把我养大的
如未办理过继手续,不属于继子女,无权代位继承。
谢玉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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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正遗嘱需要多少钱
法律分析: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1、公证遗嘱收费取决于受益额的多少;2、受益额20万元以下收取不超过1.2%,20至50万元收取不超过1%,50至500万元收取不超过0.8%,500至1000万元收取不超过0.5%,如果超过1000万元收取不超过0.1%;3、前述公证遗嘱费用计算的是受益额的百分比。如果在公证服务中出现了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属于申请人另行支付范畴。法律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三)证明民事协议;(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辽源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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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退休没两年去世了,去世的时候一共给了20个月工资,还能继承139个月工资吗?已经去世10年了
法律分析:退休工资是领到死亡为止的。退休职工死亡后,作为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随之消亡,按各省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退休工资发放到死亡的当月止。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长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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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和遗产继承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张田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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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特困户照料人,承担什么责任,进什么义务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长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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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已死两年多突然有一天有个快递送来法院的传票怎么啊因家里没有其他人了妈改嫁了好多年像这种事该怎办
带上传票,对方的起诉状,就近律所面询律师寻求解决办法。
谢玉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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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遗产公证怎么收费啊
公证处根据财产多少收费
赵国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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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居住在二儿子家,去世后的钱该怎么分配?
没有遗嘱二儿子可以多分
赵国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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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再婚取老伴后病重老伴走了后来征地有补偿款又回来要并要′并要起诉我们给她斯间我父亲病逝并立遗嘱所有归我。
对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有权主张。对父亲遗嘱处分属于父亲个人的财产无权要求。
谢玉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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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开垦的土地,我有权继承吗
按你所述,无权继承开垦的土地
赵国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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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我和我的后妈遗产如何划分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进行继承。3、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田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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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您一下,我父亲去世16年,我爷爷去年去世,我爷爷的丧葬费我作为顺位继承人可以领取吗?
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孙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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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55岁的能享受40-50代玉吗?
想咨询什么问题请详细说明
李金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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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一个儿女继承父母房产后,与其他姐妹公证其继承的房产为共有可以吗
从法律角度讲,这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是可以的。
孙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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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41岁有工作去世,妻子没有工作,女儿11岁从小在奶奶家,父母和女儿有哪些合法权益?
1、如认定工伤,工伤待遇由配偶、子女、父母主张。2、个人遗产,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继承。
谢玉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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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如何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的处理:1、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2、分清被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只有在严格按照法律定义确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必须依限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清偿事务,即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否则不予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白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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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商量一下遗产继承的诉讼。大概是老人的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不配合办理手续。我想问一下现在该怎么办
房产继承诉讼纠纷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延边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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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的弟弟可以当证人吗?
遗嘱的见证人能是亲人。法律规定,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所以遗嘱人的亲人只要不是上述范围内的人就可以成为见证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通化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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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有义务不赡养老人吗
残疾人只要具有扶养的经济能力以及相应行为能力,也是有抚养老人义务的
马雪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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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功臣子女享受什么待遇,一等功臣子女享受什么待遇?
1、子女利益最大原则2、抚养人的抚养能力3、直接抚养人对抚养子女的态度、感情等4、子女的意愿、子女的受教育环境的继续性适应性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吉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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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死了孙子能继承吗
孙子在一定条件下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如:爷爷订立遗嘱由孙子继承的;代位继承中儿子死亡的情形。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白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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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死亡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遗产吗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辽源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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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人去世,查询其名下财产,怎么查去哪查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人去世查所有财产的方法如下:1、由亲人持相关的亲属证明,如户籍证明等,直接到相关银行请求查询;2、由亲人提起遗产继承诉讼,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调查,由法院依法到相关银行查询存款情况;3、到房产登记中心查去世人员名下的房产情况;4、通过咨询去世人员的亲属等询问其财产的情况;5、查所有财产的其他方式。查去世人员所有财产主要是为了继承或者是为了清偿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吉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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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官司好打吗
处理遗产继承纠纷的原则是:1、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2、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4、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配原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四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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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权的有效期为多久
遗产继承权的有效期为:1、法定继承权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未作出放弃继承的,该继承权自此长期有效;2、遗嘱继承权在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该继承权自此长期有效;3、遗产继承权的其他有效期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吉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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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女方主动和男方要钱4980元算赠与还是借款?
由双方明确行为性质啦
张守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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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主动向男方要的钱4980元算借款还是赠与?
法律分析:1、不需要还2、主动出资属于赠与3、结婚的夫妻双方除非明确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对于特定的钱款有合同明确约定是夫对妻(或妻对夫)的借款,否则,婚姻中的夫妻双方不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通化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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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子放弃继承可以吗
房屋遗产是可以放弃继承的。放弃继承的相关规定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同时,继承人可以到公证机关通过公证的方式放弃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长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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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前有一个姐姐,但是她在18岁的时候生病去世了,现在我爸妈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吗?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符合条件还是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具体条件包括:(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长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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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婚前财产其配偶子女有继承权吗
再婚后是否有财产继承权要依据具体的继承人而定,如果是已经离婚的再婚之前的配偶,就不具有继承权,如果是再婚之后配偶其依据法律规定是具有法定继承权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白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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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员工死后没有火化,还有抚恤金吗?
退休职工死亡,由家属带着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人事部门代为办理死亡丧葬费以及抚恤金,还可以直接去社会保险部门去办理。抚恤金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长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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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遗赠相关问题
遗赠的相关法律内容如下:1、遗赠抚养人应当为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2、遗赠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3、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4、遗赠的其他相关法律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四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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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麻烦问一下遗产继承事宜
你好,具体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徐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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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财产分配 请问一下建造者没有房产证上体现出来,应该怎么划分
应当对房屋进行确权,确权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是您父亲,确权后该房屋属于您父母的共同财产,您父亲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有继承权。
金虎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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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配偶每月领取遗属费,那么配偶死亡后有丧葬费吗
配偶死亡后木有丧葬费
张守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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