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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户主死亡,第一任妻子死亡有两个女第二任妻子过10年后离婚,没有孩子。公证处让找二任妻子到公证处办理退出。可一直找不到人,如果登报头可以吗?谢谢律师帮忙!儿,

遗产继承 2023-12-16 09: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做公证需要准备材料: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死者的婚姻证明。指结婚证、离婚证、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放弃继承权公证手续如下: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
    (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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