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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的柿子汤圆,实际给我发了黑芝麻汤圆,属于假货行为吗
法律分析:当你发现购到假货时,首先要保护证据,主要有物品和发票等,最好不要直接去与商家交涉以避免发生正面冲突或被抢失证据。正确的步骤是:1、请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2、请消协出面调解(要注意:只有调解权);3、如调解不能,则可应工商部门举报(要注意:工商部门是以行政处罚为主要任务,你不一定得到相应的赔偿);4、如果此事具有新闻的典型性,且商家因怕造成社会影响对其不利,也可以向新闻媒体反映(要注意:新闻媒体只有报导权,没有调解义务也没有执法权,有时弄不好他自己还会摊官司);5、最好的办法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索赔。只要你证据充分,你就一定会胜诉的(要注意: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别忘了让被告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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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到了三无产品,是否可以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判定三无产品主要看三个地方:生产日期、许可证、生产厂家。先做基本的产品验证,看是否有三无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三无实际上指的是生产日期、生产厂家、许可证号。通常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会在产品的外包装上体现出来,同时也要看外包装是否精美,印刷是否清晰,最后要看产品的成分有多少种。根据国家化妆品管理条例,在产品的外包装上,要清楚地标注所有的产品,并注明产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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