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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修期内,运营车辆出现质量问题,车辆经销商是否应赔偿维修期内发生的停车损失

产品质量 2024-02-02 19: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条: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经营者对所涉及的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 建议收集相关证据起诉
  • 汽车在保修期内维修,属于质量问题的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其他人为造成的车辆损失是需要个人来承担的。法律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三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一)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二)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
    (三)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
    (四)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
    (五)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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