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中有共同财产,当一方死亡时,则继承开始。死者的个人财产和夫妻的共同财产中属于死者的份额,属于死者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死者的个人财产属于遗产是无可争议的。属于死者的共有财产份额是应当继承的遗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遗产继承或者归未死亡的一方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