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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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南京律师-叶清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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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88号1号楼7层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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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清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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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庞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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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0栋1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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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曹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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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胡继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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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419号人保(南京)金融大厦A座9、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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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继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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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许欣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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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107号华威大厦10楼C、D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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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欣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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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余联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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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幕府东路199号A15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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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许乃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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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5号水资源科技大厦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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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姜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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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5号紫金联合立方广场5幢4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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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李天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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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汇康路99号保利中心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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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罗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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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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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孙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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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吴宗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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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谢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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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04A栋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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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问答
有一条短信,南京法院发了一个验证码,叫我复制验证码,我担心有人起诉,我复制成功什么己打不开
你好!法院诉讼文书送达有电子送达,应核实清楚相关信息。
离婚财产问题
结婚四年双方离婚,与结婚十几年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相同。双方首先应当进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应当起诉。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老人财产分配给子女必须要公正吗,公正后可以毁约吗
如公证了,老人可以随时再次变更的;
我有个财产纠纷,在南京,2021年官司胜诉,标的额大概60W
法律分析:流程如下: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第二,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第三,法院排期开庭;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第五,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是财产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5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我有个财产纠纷,在南京,2021年官司胜诉
诉权是诉讼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依靠国家强制力保护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权利,诉权既包括程序性诉权,也包括实体性诉权。程序性诉权又可分为原告的起诉权和被告的应诉权,胜诉权则是一种实体性诉权,而诉讼时效实质上是与胜诉权相联系的。 胜诉权是法院可以依据实体法对其进行保护的权利。如果超了时效也就是说法院已经不能违反程序用实体法保护实体权利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我有个财产纠纷,在南京,2021年官司胜诉,标的额大概60W,4个被告
人民法院诉讼标的额如下: 1、诉讼标的额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不包含本数),由中级法院管辖。在此之前规定的标准,与本次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次调整为准; 2、诉讼标的额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包含本数),由高级法院管辖; 3、诉讼标的额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但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高级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 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请问一下我是男方,我已有家庭,我另找一个有家的女人花了不少钱,现在分手这钱能要回吗?
你无权要,你夫人可以要
婚后财产公证的事项流程。居住地在南京?
婚后财产公证的程序: 1、当事人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申请婚后财产公证的内容进行证明,办理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我个人付了首付买了房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2如果我们结婚后离婚了,财产怎么分配?
刚才已经单独回复过了这个问题
老公婚内牛轨赌博提出要离婚,我可以把我的钱转到儿子名下吗?
属于婚前财产的,可以的。
南京公证处关于证明夫妻财产约定有效力吗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有一定法律效益的。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经公证后的协议,如果因协议产生纠纷时,公证协议就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我们一起做生意。要是他挪用了我的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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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里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财产?
个人微信零钱通,余额宝里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财产?
妻子要离婚财产可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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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彩礼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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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成年之后,父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应该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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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一方出轨财产会怎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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