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苏州
土地纠纷
村集体的水库,私人能否承包
可以承办的,和村集体签合同。
崔志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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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轻盖房子需要占用邻居家土地建房,后来双方同意互换土地给我家建房,现在我要装围栏对方有权利来干涉我吗
您好,如果安装围栏并未影响邻居通行的,对方没有权利限制。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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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要占用我的农田建游乐场所!我不同意危法吗?
您好,这个问题可以帮助您的,具体还有什么细节呢?
马政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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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能不能建地下室?要先收费,我不问了
法律分析:对于小区内业主购买的地下室,如果拥有产权的话,就需要交纳维修基金,事实上,一般地下室的产权都是随着房屋主体面积一块办理的,因此一般业主都需要交纳。至于车库则有所区别,如果是地上车位,则不会独立划分产权,其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因此不需交纳维修基金。而对于地下车库,如果业主购买的是独立产权的车库,就需要交纳;如果仅仅是属于有偿使用,没有独立产权,则不用交纳维修基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扬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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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能不能建地下室?
法律分析:普通地下室是指指结合地面民用房屋建筑修建,且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的非人防工程地下室。规划设计与地面以上户型和配套设施一致的地下成套住宅不纳入到普通地下室管理范围。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装饰装修及使用前应向普通地下室所属区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区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年对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并在15日内备案。备案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在30日内日向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使用业主共有的普通地下室,应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含2/3)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含2/3)以上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第一条普通地下室指结合地面民用房屋建筑修建,且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的非人防工程地下室。规划设计与地面以上户型和配套设施一致的地下成套住宅不纳入到普通地下室管理范围。《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第二条使用业主共有的普通地下室,应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含2/3)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含2/3)以上的业主同意。《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第五条使用备案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装饰装修及使用前应向普通地下室所属区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区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年对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并在15日内备案。备案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在30日内日向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常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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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收收卫生费合理吗?无论在不在家,在外务工人员也要交,小孩无论大小都要交,这合法吗
法律分析:乡村收卫生费是合法,不光乡村,城市也在收卫生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制定的村规民约,在本地人和外省人一视为仁的基础上收取的(本村人通常是2年一扣,用村里返利支出),并统一使用。对外省人,目前通常是半年收取的,如果当事人未住满半年,想取回多交的卫生费,应该到办证窗口去反映,或是到村里商洽。卫生费是按照村规民商定的收费,不是行政收费,不需要物价部门审批,但是在物价部门有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宿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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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家家路都通了,就我家不通,我们自己出资修了毛坯,可政府不予自持,水也不通,感觉没有人管
您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淮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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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是区政府那个部问审批
一般是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征收补偿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原则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于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赵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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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农村建房每个人有多少面积
您好,这个需要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周于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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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的是,我们农村土地,包括水稻田,高铁挣用,多少钱一亩
你好,这个要跟对方谈价格
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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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经过我同意别人把我的土地承包出去了。法律生效吗?
关于土地纠纷,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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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山地租赁30年到期了,村委要把土山招标,自己还要
土地承包30年到期,如果要继续使用则可以选择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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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土地是我爸爸在世时给人家种的,后来又反悔了,没有办法了,我想把那块地要回来怎么办。
要回来了,因为这个土地承包经营权你是有权利继承的。
李加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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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关于土地产权确认的问题,农村宅基地
具体情况详细说明一下
李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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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六安的,跟邻家有土地上的纠纷,想起诉对方,方便跟您了解一下吗
您好,请问您具体是什么情况
马政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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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农村庄稼地属于谁
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或农户只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汤占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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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离婚后,可以回原藉申请宅基地吗?
户口是否转出原来的宅基地了?
韩佩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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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户分田地,是按原生家庭人口还是按新生家庭人口分
农村分家时土地要按人口分。农村分责任地,是按家庭人口数分的。分家时可以先量一下或者算一下家庭总的田地多少,然后按人口算分家后每户田地多少,好与坏的田地进行搭配,然后分析配土地。如果有自留地也是这样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南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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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乡政府出面跟当地下游三汊港镇的私营自来水公司,擅自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是不是合规合法呢?
协商处理,协商未果,起诉维权
苏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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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转让工业用集体流转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建筑物),其增值部分需缴什么费?缴费的费率是多少?谢谢!
您好,要根据情况,具体要分析下
韩佩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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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国家补贴资金,规定应当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补贴实际用油人员和新能源公交车的运营
你好我认为可以执行
徐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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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不够要怎么申请建房
您好!向你们村民委员会申请。谢谢!
王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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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霸占,能解决吗
您好,具体要看什么情况
吴天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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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委会办公楼的拆迁和道路建设占一部分,其余部分土地使用权归村委会所有或村委会所有的农村村委会办公楼在村委会中
双方最好协商确定
无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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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家不种荒地,现在人家又要回这个地方了现在该归谁
那得看是否有使用权
苏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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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我家门前的空地,村组长说要建干架?
你好,建议你们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
常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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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有陡坡的地是按耕地面积计算,还是他们所说的以平面计算
你好,具体补偿数额需要结合征收项目、政策、补偿方案等综合确定。如果补偿太低的话千万不要签署补偿协议,尽快委托律师帮你维权
郭红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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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乡下的小公园可以建房吗
需要向当地的村委会和政府相关部门申请,通过审批后可以建房
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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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与村民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这个要具体分析,看是何种协议,如果只是与村支书个人有关的协议,其本人签字当然有效,如果是涉及村民村集体利益的协议,则需要加盖村委会公章,甚至需要经村委表决同意。
徐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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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村里承包了退耕还林的林带,也没有给我树肇和补贴,我该怎么办?
林地承包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处理:1、可以通过协商来处理;2、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3、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常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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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家猪圈厕所是宅地基吗?
你好,需要获得审批的
徐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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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土地被挖走了,怎么办?
你好建议直接起诉解决
常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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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怎么没发?
可以向村里核实土地承包证,具体发放时间及领取要求,全国范围内土地确权是从2017年开始,各地执行时间稍有不同。
汤占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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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结婚20多年了。我们该怎么办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民政局怎么说的?h
无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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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干部说话不算话,让村民径济遭受损失该怎么办?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维权的
淮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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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宅基地40年前规划我主屋前建附房的,我二
你好,请把你咨询的问题详细说明
陈文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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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鸡鸭鹅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养鸡鸭鹅需要办理手续吗?
法律分析:普通的养鸡场是无需要办理证件,如涉及到珍禽,需要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如果是大规模的养殖场,到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九条国家建立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以国家为主,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个人依法发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事业。
徐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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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高速公路占据我的果园,具体的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高速路用地树和地补偿方式各地标准不一。具体赔偿方法由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苏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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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修路占了我家换的地。他想回去吗?
你好,建议尽快诉讼
徐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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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书记和村长是否有权出租村小组的土地?
你好!一般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处理
常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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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跟私人把鱼塘签10年合同。现在村上人想收回鱼塘承包权
村上人想收回鱼塘承包权很难
马政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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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司互换土地,但没有签订合同
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要登记,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合同,经发包人备案或者同意该流转行为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办理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徐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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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咨询一下承包合同
有关情况方便详细了解
李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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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铁塔农村补偿标准的价格是多少?
移动铁塔占地补偿标准如下: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一)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二)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三)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无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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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的老宅基地有1951年的房产证和地契使用权,村委会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合法吗?
你好有法律效力
无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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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将某个社会的土地补偿保留5%,合理合法吗?
需要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处理
常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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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有宅基地证书,我还能在原来的宅基地上盖房子吗?
你好,你们现在是什么情况
常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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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村民,不是同一个大队,宅基地买卖可以过户吗?
可以。宅基地使用权不同于一般用益权,该权利的取得和享有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连,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
刘陆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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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村民,不是同一个大队,宅基地买卖可以过户吗?
你好,可以咨询当地政府
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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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电信杆在我们家大田地里怎么办,能不能告诉我找谁
这种情况,你可以找电信部门了解一下什么原因。如果无法解决,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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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问学生97年入中专户口迁出往后确认承包土地经营权应该有没有?
户口因就读原因迁出后未能迁回,但户口所载人员仍然在村集体内作为集体成员生活生产、享受集体福利的,应当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格。
汤占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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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下农民土地增收这块,可以咨询你吗?
你好,请问遇到了什么问题呢?
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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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村在原宅基地翻建房屋,过了好几天,有没有这个权利随意更改已定好的定位方案决议的12.2*16.4
您好,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土地局
刘陆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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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确权规定是,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苏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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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私人开垦的荒地怎么处理
1、村民开垦荒地一般无法确权。2、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不在确权发证范围内。经村集体认可、过半全体村民同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签订承包合同即以合同的形式加以确认,交由当事人耕作,但不予发放承包经营权证。3、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常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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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外资企业,土地及支公司公司转让给了国内企业,法人改变,原公司要不要对员工进行赔偿
具体的是涉及什么案件,详细的说明一下
刘陆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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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农机管理费
咨询问题需将问题描述完整。
颜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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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包后,合同到期没有恢复基本耕地
土地转包过程中,转承包人要按照土地原有性质使用承包的土地。即使转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到期后的复耕义务,发包人也有权要求转承包人合同到期后将土地复工原状。
汤占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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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房子拉土合法吗
如果是从基本农田取土影响到作物种植生长的,取土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汤占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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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这边是湖北国有的一个农场下面的一个村,现在村里还要我们缴纳土地承包费用,这个合理吗
你好,根据您的问题回复如下,咨询当地政策
宁飞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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