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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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淮安委托律师咨询如何收费
【法律分析】律师费在各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由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两部分构成,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财产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10万的部分按3%交纳等等。除了缴纳案件受理费外,还要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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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b2照,已经科目一过了,后面没去学,想退费可以不
可以退钱,驾校退费标准:1.报名后,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要求退学的,扣50元服务费。2.未参加科目一培训这个是理论学习的或者完成科目一考试后由于驾校原因60天内未能安排学车人员参加科目二培训的,应予全部退费。3.已经完成科目一考试,如果因为学员个人原因未参加科目二(倒车入库,陡坡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培训的,退还扣除教材费、理科培训费后的培训费。4.已参加科目二培训、培训学时未超过科目二总学时三分之一且未超过培训期90天的,退还培训费的50。5.完成科目二考试后,培训机构90天内仍不安排学员参加科目三(路考)培训的,退还培训费的50。6.由于学员个人原因已参加完科目二培训未参加科目三培训的,或者由于学员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期限的不退费。选项科目考试合格,路考前要求退费的,不予退还学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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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五年到期了,那个编号还可以用吗
生产许可证编号一般分为两种:1.食品一般采用QS编号,比如大米这种产品一般就是QS211201027680第一段数字代表受理机关编号,一般为省代码;第二段数字代表产品类别,第三段数字代表企业代码,食品的QS一般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六个月之前申请,获批后继续有效,QS编号不变。2.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一般用XK表示,XK代表许可,前两位数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一般有效期五年,一个企业可以同时申请办理若干个许可证,数目不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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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式两份还是一式一份
合同格式最后是必须要写成“一式两份”。合同字体必须符合文档的字体都是仿宋体;标题应编号为两个,粗体和居中,与文本相隔一行;文字的大小、付款方式和日期应为小三种。作为合同书应当符合必须以某种文字、符号书写;必须有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签字(或者同时盖章);必须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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