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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物业收公摊面积停车场费用合适吗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未明确规定物业可收取停车费用,但目前大多物业是受开发商或业委会、业主委托,或事实上存在管理、服务关系,因此物业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是合法的。实际上,物业收取的停车费用应该是管理费、服务费的延伸,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收取的费用为全体业主共享。小区内一些业主并没有车辆,因此占用共有场地停车的业主需要为场地占用和增加的物业服务量交纳一定费用,否则对没有在共有车位停车的业主来说不公平。需要注意的是,物业收停车费是受托关系,对于共有场地停车物业收取的费用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可依据委托而从中获得必要的劳务费用和服务费用,结余部分应该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增补和保洁、绿化等公益项目,同时应定期公开费用开支并接受监督。如果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归物业公司所有肯定违法的,可以到住建委或房管局投诉。法律依据:国务院下发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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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溯及力法律解释是什么
法律分析: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于协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行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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