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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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商家拒绝调节
商家有无权利拒绝顾客消费,取决于是否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遵守相关的约定,违背规定或者法律,那么违背的一方要承当责任。市场交易是一种民事活动,交易的双方都要遵循平等交易,原则上商家是不能拒绝顾客消费的,如果是为了大多数顾客安全的情形时,有权拒绝个别消费者消费。另外如果顾客与商家在价格上有分歧,商家是可以拒绝接待的。并且买卖是双方意思自治的行为,交易也是自愿平等的,经营过程中不能存在强买或者强卖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消费者投诉要注意哪些方面消费者投诉注意方面如下:1、投诉要及时,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及时投诉有利于正确判断商品损坏程度与正常磨损的区别,能够比较准确地说明情况,特别是有关服务质量等问题尤其重要;2、要实事求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无论与责任人生产单位或销售、经营者进行协商,或向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应实事求是说明或写明情况;3、要求和意见要合理合法,投诉理由要正当;4、材料要完备,投诉时向受理部门写出文字材料,提供购货时的发票或售货凭证;5、证据要确凿,提供有关产品造成损害的证据,提供损害是由产品或服务缺陷造成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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