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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没结婚证但是有孩子,孩子户口在男方这边姓,怎么改户口改到自己姓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改姓:需要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如果给孩子改姓,首先需要和另一方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济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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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架车.证被吊销两年之后才能再考,在这期间能考摩托车证吗?
无法参加考试,去驾校报名没问题。二、驾驶证被吊销还能再次申请吗一般情况下,驾照被吊销满两年即可重新申请,申请的条件和程序与第一次申领相同。但是如果是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证的,则不能再申请驾驶证。并且,如果是因醉酒驾车被吊销驾照的,则5年内不能申请驾照,如果醉酒驾驶的是营运车辆的,则10年内不能再次申请,且不能再申请营运车辆驾驶证;如果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则5年内不能再次申请。(一)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1、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律分析:可以到驾校报名和体检,但是不能报名考试。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潍坊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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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问题很麻烦能电话咨询么,
您好: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即可
德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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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1月28去世了,问交的农村合作医疗未使用过能退吗
合作医疗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退费:交费后未享受居民医疗待遇即死亡的;与其他种类的医疗保险重复缴纳的;属于新农合减免人员的,减免人群主要包括以下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及其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和重度残障人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德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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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做过一年监狱,成年后做过一次监狱 对以后孩子有影响吗
未成年人服刑对未来的子女没有影响,因为对其犯罪卷宗封存,不多外,在就业是,免除告知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泰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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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败诉不交律师费会影响解冻银行卡吗
您好,走到法律途径可能会。
王晓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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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上户口没有结婚证
没有结婚证,孩子户口上在女方的手续是: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户籍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菏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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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执行羽绒服新国标新国标,商家销售旧国标商品是违法的吗?
你好,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德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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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卖了专利产品,忘放专利证明
你好,你是如何转让给他人的
日照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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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诉状可以分两个诉讼请求吗
具体情况可以与律师进一步沟通了解。
严长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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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办理社保卡吗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办理社保卡
贾帅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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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百天照,不给底片,或底片收费属于违法行为吗
你好,建议和对方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问题
淄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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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需要查询监事的征信吗?
您好,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周皓律师为您解答!注册公司在招聘监事的过程中,一般不会对应聘人员的征信记录进行查询。然而,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要选任监事,是需要查询其征信情况的。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所,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ml
周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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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失独政策
失独可享受的政策有:从2017年1月1日起,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一、统一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扶助标准(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一调整为城乡一个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资金来源渠道和发放方式不变。(二)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资金来源渠道和发放方式不变。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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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在建行贷款49万,还30年,24年三月想先还上十万,选择还款年限不变,以后每个月大约还多少钱
你好,按照合同处理的
菏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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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学时夜不归宿受到警告处分为期一年,一年后申请撤销后还会记入档案吗
法律分析:大学期间的警告处分通常情况下会记入档案,就算撤销,也会保留警告处分和撤销处分的记录。1、通常情况下,在高校里,大多数的轻微处分是不会被记入进档案的,但如果是一些比较严重的情况,比如留校察看或者劝退的话那肯定是要在学校有记录的,在网上教务系统里可能也会有通报。2、好在为了照顾学生就业,学校一般是不会放到档案里的,但是这些资料都是有留底的,可以查到,出于所谓的问责制度。只要有一个地方留底能查到,教务方面就能防备今后万一出现什么不好的情况。3、一般在校所受处分的限制作用仅限于在校,比如说延迟毕业。学校给予相应处分的目的也只是希望学生知道自身错误的严重性,并且主动加以改正,不会有影响学生前途的“恶意”。所以,一般是不会将你的操行记录放进档案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九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潍坊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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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对象得了急性脑梗塞名下有房有车能申请低保吗
法律分析:名下有车不可以办低保,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滨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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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让报小麦种植亩数,然后让交卫生费,水费,小麦保险费,这正常吗?
你可以要求收取部门提供收费依据,以确定是否合法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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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让员工签署禁止兼职的承诺书是否合法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滨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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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问题询问
社保卡省卡的问题,我觉得社保卡和省卡的问题,你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去咨询一下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他们就能够跟你解释清楚。
菏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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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被诈骗了,公安局那边把我银行卡冻结了,说30天,我可以重新办个别的银行办银行卡吗
可以重新办理,若是能够解冻最好是解冻使用,因为一个银行只能拥有一张一级卡。重新办理银行卡的流程如下:1、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网点,找到工作人员申请办理银行卡业务。2、申请人阅读法律依据:《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后,确认无误后签字。3、申请人填写《个人卡开卡申请书》,并将身份证交于工作人员。4、申请人在柜台密码器上设置自己想要设置的密码,并预留个人平时常用的手机号。5、工作人员将银行卡交于申请人,并归还申请人的身份证。银行卡被冻结的情况有:多次输错密码,透支超出份额,银行卡异常交易,各种原因出现的政法系统检查取证等。银行卡被冻结的情况有:多次输错密码,透支超出份额,银行卡异常交易,各种原因出现的政法系统检查取证等。拓展资料:银行卡被冻结后,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除冻结:1、原来执法机关要求冻结的期限到期,又没有要求继续冻结的,这种情况就会自动解除。2、对于冻结的存款、汇款经公安机关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会在三日以内将《解除冻结通知书》交给原银行通知解除冻结,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同时并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的所有人。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潍坊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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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工伤后 录音里有我三岁孩子的声音,这算是侵犯了我孩子的隐私权了吗?现在录音已经公开了
您好,需要确定录音的内容,还有是否存在侵犯隐私权的证据,从目前情况来看,够成侵犯隐私权需要相关的证据,建议和律师当面咨询或者电话咨询为宜。
张书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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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工伤后 录音里有我三岁孩子的声音,这算是侵犯了我孩子的隐私权了吗?现在录音已经公开了
需要查看对方录音采取的方式方法是否合法合理,是否有侵犯到孩子隐私权的情形,由于案件复杂,建议和律师当面咨询或者电话咨询为宜。
张书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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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线下卖给人药犯法吗?
医生私自买药就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医生未经许可,出售属于专卖物品的药品,是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枣庄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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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人员能否继续担任村文书
你好,需要看情况的
德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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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腌制生肉批发,简单讲,把鲜鸡块放点盐,酱油腌制成半成品不加工,生的装袋批发,需要什么资质。
生肉批发是需要卫生许可证的。可以到当地卫生局去办,动物的饲养和宰杀和生肉的拿出来卖都需要卫生许可证的。除了卫生许可证还需要营业执照、健康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东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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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在大四寒假期间签了劳动合同对应届生身份有影响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是应届生。应届生的条件不受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但是会受到是否试用期辞职后可以是应届生。应届生的条件不受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但是会受到是否签订三方协议的影响。试用期辞职后未签订三方协议,且刚毕业未满两年的人仍然拥有应届生身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济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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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昨天说是司法部门的,用私人电话给我打电话,说捷信的要调去我的档案是真的吗
你好,司法部门不会电话办案,这是电信诈骗。
李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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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书中主人公的名字。做游戏ID。侵权吗?
还是要权威部门认定
德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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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纠纷问题
法律分析:首先,学校不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虽然我国教育法授权学校“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但这不等于说学校就具备了行政诉讼主体的资格。依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生对中小学校的管理不服只能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提起侵犯受教育权的民事诉讼,而不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主体必须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淄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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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故城的新农合在德州二院能报多少
医疗保险部门查询具体情况
保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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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德州的,打济南的12345可以吗
您好,可以到服务台投诉
日照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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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银行卡半年前被湖南公安冻结了,半年后解封后又被河南公安冻结了是咋回事
你好,要看具体原因才能确定的哦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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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说不交小麦保险就不绐报小麦补贴吗
可以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反映情况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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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项目法人信息与项目申报单位信息有何区别
发出确认函,主要措辞
德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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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社保卡冻结怎么解冻
社保卡被冻结之后是还能缴纳社保的,当事人可以到社保中心柜台缴纳个人社保费用;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进行财产的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菏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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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网上立案,自动生成诉状不成功,提示原被告必须有一个
你好,您把起诉状可以发给我看一下
董帅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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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公办教师带薪在县教师进修学校中师脱产班进修2年,进修结束后又回到原学校任教,这2年也不算工龄吗?
法律分析:教师薪级工资等级的确定: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根据实际聘任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工资套改时,在相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例如研究机构的助理研究员到高校被聘为讲师的,其讲师与助理研究员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套改年限=工作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三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第三十三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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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进看守所了就是刑事案件吧
关进看守所了就是刑事案件,需要帮助联系我
张守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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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在吗
你好,律师在的,有什么问题吗
董帅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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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腰间盘突出,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经齐来源,能审请低保保吗?
申请条件: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四、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五、居委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六、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七、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八、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办理流程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四、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五、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六、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七、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八、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牛振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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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商标是否侵权以及如何规避风险
您好,可以描述下您商标的具体情况,以便律师可以及时帮助到您解决。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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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占用一下您的宝贵时间,请问您的资询收费吗?费用是多少
你具体咨询哪方面的法律问题呢
时金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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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有三级残疾证有补贴?吗
三级残疾属于轻度残疾,一般地方的补助在100-200之间,具体的按照地方的政策标准,对于三级残疾不一定会有资金补贴,主要还是生产生活经营的优惠条件。
东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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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造成植物人后三年后生病,农合可以报销吗
法律分析:1、单方事故还可以用新农合报销,不是单方事故是没有办法用新农合报销的。2、出了车祸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部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德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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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要送别人一套房子,是不是可以撤回,撤回时间有没有限制?是不是随时可以撤回,不用负责任?
是的,在没有过户之前是可以撤回的。
张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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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想咨询一件事
你好,可以把你需要咨询的问题表述一下,以便本律师帮你解答。
张玉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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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能发个电话号码吗?
你好。你有什么问题需要律师解答。我可以为你详细解答。
李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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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有一辆车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可以的。唯一一辆车可进入可执行范围。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在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中是有规定的。
陈文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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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你好,可以代写,你是起诉保全是吧?
陈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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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法律问题
您好,建议积极协商处理
日照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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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一直不还,有他电话和微信,没有身份证号,可以起诉吗
您好,协商不成的,建议您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余联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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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丈夫在ICU每天花销很大,家里有两个孩子,婆婆又不肯出钱,放弃治疗违法吗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不愿意出钱医治的话,那么此时作为患病一方或者其近亲属想维权,首先要明确知道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明确知道夫妻双方有扶养的义务后,一方可以要求其照顾或者支付费用的方式,如果对方拒绝,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维权:夫妻一方可起诉到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扶养义务,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遗弃行为性质严重,还可能构成遗弃罪,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聊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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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有经济案件影响孩子考公务员儿吗
具体问一下政审部门
德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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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楼通知书盖什么章有效,是公章还是合同章
最好是公章,证明是公司的职务行为,延期交房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再细节问题可以和律师当面咨询或者电话咨询为宜。
张书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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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营业执照需准备申请书、名称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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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面临倒闭如何赔偿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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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结案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结案标准指法院确定民事案件是否可以结案的依据。文章详细介绍了结案标准和法院民事案件结案方式,包括执行完毕、终结执行等。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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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权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不动产抵押权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本文从《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出发,探讨不动产抵押权纠纷的管辖问题。实践中,需根据纠纷性质、不动产关联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
#民事诉讼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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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土地承包合同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纠纷范畴,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纠纷需遵循特殊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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