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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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骑电车过人行道被汽车撞倒,脚崴到了,汽车车主给了我100元,我没记车牌和电话,第二天脚很疼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人伤这么处理: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2、向交通警察报警;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赔偿抢救的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对其受害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等;3、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害人协商约定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周口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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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电动三轮车撞死一个七八十的老人大概赔多少钱
法律分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而70岁的老人的话死亡赔偿金大概是二十几万元。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在造成死亡的情况下,涉及赔偿的费用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费用,具体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六)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七)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八)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九)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除了要清楚知道赔偿的项目,如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营养费等费用,及另外的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费用。至于是撞到70岁老人,在补偿年限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所以普通情况下,肇事者大概要赔偿2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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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了,事故车能卖吗?
一、交通事故没处理完可以卖车吗1、交通事故没处理完不可以卖车。车辆转移登记需要审车,交通事故没有处理好不可以审车。在申请年检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没有进行处理的,审车部门拒绝当事人审车。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属于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还应当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属于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还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属于需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二、审车需要带什么资料1、首先就是需要您开车到车管所;2、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是请人代理审车的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3、车船使用税的缴纳完全证明;4、机动车的交强险保单副页的原件,但是必须在有效期1年以内的;5、到达审车的地方根据自己的机动车填写车辆检测的登记表,如果是公务车进行审车的还需要盖单位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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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电动车有牌照?
一、电动车领牌照要带什么资料1、电动车领牌照要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员还需交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非机动车来历证明;(3)电动车销售登记单;(4)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6)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二、电动车上牌的流程有哪些1、带上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动合格证、电动车购车发票等材料到登记处安排上牌;2、将电动车停在指定位置,请专门的人过来用手机拍照。随后将电动车照片洗出来;3、到办事处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把车架号填入电动车自行车查验记录表,接着把所有材料给柜台人员。等查验结论合格后,就可以把车骑走到称重处;4、把电动自行车规范的停到称重处,将车架号盖跟坐垫打开。会有专业的人进行称重记录;5、到窗口取号排队,办理完后到另一个窗口缴费。随后等待20-30分钟;6、拿到自己的牌后,就可以去店铺让师傅帮忙安装上去了。
许昌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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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这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法律分析:(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7)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8)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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